根据国家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原则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人数及岗位
共150名。具体岗位和人数见《平昌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数表》。
三、报考条件及要求
1、报考人员拥护中国******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政治思想素质好,具有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,自愿从事山区教育工作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。
2、报考职教专业学科教师、初中教师和小学中心校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,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。报考村级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,且户籍在平昌县。
3、2010届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(具有合格学历,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,普通话水平达到要求),往届非师范专业必须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。
4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即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)。
5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(1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。
(2)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。
(3)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。
(4)违反计划生育政策,所作出结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。
(5)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。
(6)我县已经招聘的特岗教师。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接受委托报名。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9月25日上午8:30至9月27日下午18:00止。
2、报名地点:教育局三楼会议室。